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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医学的基本特点

中医学认为人体是一个脏腑经络为核心的有机整体,各脏腑组织之间是互相联系、互相影响、互相促进的;人体与自然界是密切相关的,是对立统一的整体。 朴素的整体观 (1)人体是有机的整体人体的各个部分是有机联系的,这种联系是以五脏为中心,通过经络的沟通和联系,将人体各脏腑、孔窍以及皮毛、筋肉、骨骼等组织紧密地联结成一个统一的整体。如心合小肠,主血脉,开窍于舌;肺合大肠,主气,开窍于鼻;脾合胃,主肌肉、四肢,开窍于口;肝合胆,主筋,开窍于目;肾合膀胱,主骨,开窍于耳等。这种整体性,表现在生理、病理以及诊断治疗等方面,临床上就是根据这种联系和影响来指导辨证论治。 (2)人和自然的关系《素问.四气调神大论》认为“夫四时阴阳者,万物之根本也。”人生活在大自然中,昼夜阴阳的消长,一年四季的气候变化,不同地域的地理环境、居住条件、生活习惯等,都直接影响人的生理活动。在一般情况下,人能适应自然界有规律的变化。《灵枢.五癃津液别篇》说:“天暑衣厚则腠理开,故汗出……天寒则腠理闭,气湿不行,水下留于膀胱,则为溺与气”,所以《灵枢.邪客篇》说:“人与天地相应”。一旦气候环境条件的变化,超过人体的适应能力,或者由于人体的调节机能失常,不能对外界变化作出适应的反应时,就会发生疾病。 辨证论治 运用望、闻、问、切的诊断方法,收集病人的症状、体征以及病史有关情况,进行分析、综合、辨明病理变化的性质和部位,判断为何种性质的“证候”,这个过程就是“辩证”。“论治”,就是在辨证基础上,根据正邪情况而确立的治疗法则。因此辨证是治疗的前提和依据,论治是治疗疾病的手段和方法,亦为辨证的目的,又是对辨证正确与否的检验。 “证”与“症”的概念不同。“症”是症状,如头痛、恶寒、咳嗽、胸痛等;“证”是证候,是疾病发展过程中某一阶段的各种症状的概括,包括病变部位、原因和性质,以及致病因素与抗病能力相互斗争情况等,它深刻、全面、正确地的映了疾病的本质。 辨证论治不同于“对症治疗”,以及现代医学所说的“辨病治疗”。疾病的不同阶段可出现不同的证候,不同的疾病,也可在其发展过程中出现同样的证候。因此同一疾病的不同证候,则治疗方法有异,如水肿(肾炎)患者,初期发热、恶寒、浮肿、小便不利等为“风水证”,治宜宣肺发汗,利水退肿;后期见腰酸、肢冷、畏寒、面白、浮肿等为“肾阳虚衰证”,治当温肾扶阳。不同的疾病只要证候相同,便可以采用相同的治法,如脱肛、胃下垂、子宫脱垂等病,均属中气下陷所致,皆可用益气升阳的方法治疗,这就是中医学常说的“同病异治”、“异病同治”。 以上两个特点是中医学所独有的。随着中医学的不断发展,其内容也将会不断地完善和提高,在防治疾病的实践中发挥出更大的作用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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