之前设计了几款西装,之前设计了几款西装,我自己还挺满意,所以又做了几件小的给他。陆沅道,两件尺寸刚好,两件稍微大一号,可以留着明年穿。
看着看着,她便忍不住凑到了霍靳西身边,伸出手来抱住了霍靳西的腰,你把我也打包带走吧。
她随手一指,选了自己常去的那家鸭血粉丝汤。
李氏本来气得够呛,张采萱这话一出,对她的打击颇大,顾不上呵斥何氏,看向张采萱,嘴唇颤抖,手中的馒头险些拿不住,宝儿,你还是怪我们?
下一秒,小林就看到他家南哥笑得跟个二傻子一样。
一声声巨响,在夜深人静的时候,显得格外的响亮,不过在这山上居然没有引起动物的骚乱。
陆沅微微一顿,又抬眸看了他一眼,安静片刻之后,终于开口道:嗯,喜欢。
林父这人爱书如命,可惜只是爱书,而不是爱读书。家里藏了好几千册书,只作炫耀用,平日很少翻阅。一个人在粪坑边上站久了也会染上粪臭,把这个原理延伸下去,一个人在书堆里呆久了当然也会染上书香,林父不学而有术,靠诗歌出家,成了区里有名气的作家。家里的藏书只能起对外炫耀的作用,对内就没这威力了。林雨翔小时常一摇一晃地说:屁书,废书,没用的书。话由林母之口传入林父之耳,好比我国的古诗经翻译传到外国,韵味大变。林父把小雨翔痛揍一顿,理由是侮辱文化。林雨翔那时可怜得还不懂什么叫侮辱,当然更别谈文化了,只当自己口吐脏话,吓得以后说话不敢涉及到人体和牲畜。林父经小雨翔的一骂,思想产生一个飞跃,决心变废为宝,每天逼小雨翔认字读书,自己十分得意——书这东西就像钞票,老子不用攒着留给小子用,是老子爱的体现。
最近地里的麦子正在抽穗,因为最近天气太干,今年的收成很可能会少点,不过也不至于就到了以前那么严重的地步,减产个一两成差不多。刚好是交过税粮剩下的那些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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